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质评〔2022〕15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08浏览次数:931

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关键。根据《江苏理工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法(修订)》,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其中,校教学视导组专家主要针对以下任课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3年内引进并承担专业类课程的新入职教师。

(2)2021-2022-2学期学生评教综合得分学院排名前5%、后5%的任课教师。

(3)2021-2022-2学期学院教学视导专家、同行听课均分在9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4)拟参加2023年高级职称申报的任课教师。

以上(1)(2)(3)类参与评价教师名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确定;(4)类参与评价教师由各教学单位报送。除以上情况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视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二、评价方式

学院(部)报名参加评价的任课教师以现场听课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有针对性地安排听课的课程、时间,专家进行线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未报名的其他任课教师校教学视导组专家将随机进行“推门”听课评价。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以通知、会议等形式告知全体任课教师相关要求,避免漏报、误报等情况。其中,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2月以前参加过课堂教学评价的教师如申报2023年高级职称需重新报名参加评价。

2.报名参加评价的教师请各学院(部)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报名信息表》(附件1),需填报参评教师在本学期承担的所有课程,其中涉及多名教师合授一门课程的需写明参评教师本人承担课程的具体教学周(节)次。

3.各教学单位应同步安排院聘专家、同行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于本学期末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教师听课评分汇总表》(附件2,需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连同院聘专家、同行听课纸质材料(原始材料复印件)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在收到材料后开展评价统计工作,并将结果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4.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报名参加评价的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者请假的应及时将调课申请单(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除突发的紧急事件外请务必至少提前2天报备。如因教师所填信息不详或有误,或未及时提交调课申请单而导致专家无法听课,后果由相关教师负责。

5.请各教学单位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稿于9月12日(周一)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tctzljk@jsut.edu.cn。

四、其他

人:熊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86953075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报名信息表

2.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教师听课评分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9月3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报名信息表.docx附件2: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教师听课评分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