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有关人员:
为科学、准确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学质量评估数据,同时也为进一步发挥“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作用,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和巩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江苏理工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修订)》(质评〔2021〕5号)、《江苏理工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法(修订)》(质评〔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方式
1. 各教学单位,请教务办主任统计并填写《学院(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学院(部)领导听课、学院(部)视导专家听课、同行听课统计表》(Excel格式文件请至质评处网站http://zpc.jsut.edu.cn/下载专区栏下载),纸质材料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电子稿以“**学院(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听课统计表”为文件名,发送至质评处邮箱:tctzljk@jsut.edu.cn。听课原始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留存、备查。
2. 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教辅单位等,请各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将本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本收集后统一送交。
3. 校级领导,请校办将校领导的听课记录本收集后统一送交。
4. 校级教学视导专家组,请各位教学视导专家将听课记录本、师生座谈会等材料整理好后自行送交。
二、统计要求
(一)听课次数要求
根据《江苏理工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实施办法(修订)》,所有中层领导干部及校领导均须参加听课,其中:
2. 职能部门处级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其中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领导听课不少于8节。职能部门每位处级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节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
3. 各教学单位处级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其中主管教学的处级领导听课不少于8节。各教学单位处级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节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本学院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二)听课记录本填写要求
每听一次课(每次至少听完一节课)后需在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上及时将听课情况填写完整,主要含教师情况、课程名称、授课班级、授课地点、听课时间、授课章节、评价等级、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等,填写内容应清晰、完整、规范、齐全,所有听课记录须真实、有效。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 材料提交时间:请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7月9日下午17:00前提交材料。
2. 材料提交地点:厚德楼218-1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管理科)。
3.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8695307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