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校教学视导组专家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1242

各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本科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的核心所在。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主要由学生评教、校(院)教学视导专家评价、学院(部)同行年度教学质量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继续组织实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校级视导专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0-2021-2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其中,校教学视导组专家主要针对以下任课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2020-2021-1学期校教学视导组专家听课评价均分80分以下的任课教师。

(2)2020-2021-1学期学院教学视导专家、同行听课均分在9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及评价均分80分以下的任课教师。

(3)自主报名参加评价的专任教师。

(4)拟参加2022年高级职称申报的专任教师。

以上(1)(2)参与评价教师名单由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确定;(3)(4)参与评价教师由各学院(部)报送。

二、评价方式

学院(部)报名参加评价的教师,以现场听课为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有针对性地安排听课的课程、时间、专家进行课堂教师质量评价;未报名的其他任课教师校教学视导组专家将随机进行“推门”听课评价。

三、相关要求

1.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201812月以前参加过课堂教学评价的教师,如2022年报名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须重新报名参加。各教学单位的视导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应同步进行。

2. 报名参加评价的教师请各学院(部)填写《2020-2021-2学期教师教学评价信息表》(见附件1),需填报参评教师在本学期承担的所有课程。

3.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报名参加评价的教师,如任课教师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者请假的,请务必至少提前2天将调课申请单(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因教师所填信息不详或有误,或未及时提交调课申请单而导致专家无法听课,后果由相关教师负责。

4. 请各学院(部)汇总后的信息表电子稿,于312(周)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tctzljk@jsut.edu.cn

 

附件-2020-2021-2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报名信息表.xlsx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3月8日